湖北美术学院(英文名称Hubei Institute of Fine Arts)前身是1920年创办的武昌美术学校,后迭经变迁,至1985年独立为湖北美术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作为华中地区唯一的高等美术学府,学校在百年办学历程中秉持美育报国之初心,牢记艺术人才培养之使命,紧扣时代脉搏,坚守人民立场,为中国近现代高等美术教育及文化事业繁荣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学校1981年获批首批硕士学位授权点,2005年获批首批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授权点,2009年与部属院校合作开展博士生联合培养,2018年被省政府列入“双一流”建设高校。现有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2个国家一流专业,3个教育部特色专业,7个省级科研平台,6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平台,12个省级科学技术创新团队,以一流学科与一流专业建设为自主培养高水平艺术人才提供强力支撑。
学校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持“崇德、笃学、敏行、致美”校训精神,承续“兼收并蓄”的学术思想和“兼容互动”的教学理念,为社会培养了大批高素质视觉艺术人才。学校现有藏龙岛和昙华林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约44万平方米,拥有教职员工900余人,在校学生8000余人,设有15个教学单位,28个本科专业。专任教师中获中国美术奖最高奖3人,青年科学奖获得者1人。建有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17个,省级教学团队9个,省级课程思政名师团队1个。学校建有黄石协同示范创新基地、景德镇创作中心及各级各类实践教学基地75个,构建了贯通育人全程、融通课内课外、联通校内校外的“353”实践教学体系。学校常态化开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讲学、中青年教师访学、艺术家驻留、工作坊教学、国际展览等全方位、多层次国际交流与合作,与十多个国家和地区40所高校签署合作协议,与韩国韩瑞大学合作举办动画专业本科教育,积极构建符合国际高等艺术教育发展的新趋势、与国家及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相适应、特色鲜明的高等美术人才培养体系。
(二)身体健康情况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校专业学习的要求,其中美术与设计类专业非色盲。
注:1.校考类专业对全国招生,不做分省计划,按校考专业成绩全国统一排名。
1.学校利用互联网远程考试形式对校考报名考生进行初选,初选合格考生有资格参加相应类别的现场考试。
2.报考资格。省级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相应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方可参加校考报名;少数统考成绩未及时公布的省份,考生可先参加初选,统考成绩公布后,统考成绩合格考生初选资格有效;统考成绩未合格考生,初选资格无效,请考生慎重报考;我校校考类专业有美术与设计、书法学两类,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报考,不可兼报。
3.我校按照不超过校考专业计划数的8倍比例,确定初选考试合格考生,初选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现场考试;网络远程考试初选成绩不计入现场考试成绩。
2.校考成绩全国统一排名,按照不超过校考专业计划数的4倍比例,划定校考合格分数线,确定校考合格考生。
校考类专业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统考类专业安排分省招生计划,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的规定。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情况符合有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学校按以下原则录取。
1.符合报考条件,对应专业类别校考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相应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全国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现场考试成绩)统一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只录取院校第一志愿考生。
2.高考文化成绩、校考专业成绩均不设单科最低成绩要求,计划不区分文理科(不区分首选科目),校考专业成绩采用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校考成绩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按校考科目考试顺序的单科成绩、考生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4.绘画专业含油画、版画、插画艺术、壁画与综合材料绘画、水彩画等方向,考生录取后,须在一年级下学期进行专业方向分流。
按照上述规则录取后,一志愿报考我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生,所报专业类别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成绩位于美术与设计类合格生源的前10%(小数向下取整)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名单在报名系统面向美术与设计类校考合格考生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6.校考类专业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优先的原则,遵循考生志愿,依次确定录取专业。如志愿填报专业均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者,由学校调剂到同一科类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
1.符合报考条件,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所在省份招生统一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2.统考类专业做分省计划,高考文化成绩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和各省(区、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1.普通类专业做分省计划,考生不需参加省统考或校考,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按各省(区、市)招生统一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2.普通类专业(工业设计专业除外),首选科目、再选科目不限,文理兼收。工业设计专业,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为化学。
2.我校各专业(除动画 中外合作办学 )仅提供英语和日语两种外语教学,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提供韩语语种教学。
3.湖北省报考艺术本科校考批的考生,也可以同时报考艺术本科统考批,其他省(区、市)考生遵照考生所在地志愿填报规则执行。
学校美术与设计类本科专业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人士招生,报考具体事宜详见后期发布的《湖北美术学院2025年面向华侨港澳台地区本科招生简章》及相关公告。
(一)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并组织专业测试,复查不合格者,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有严重违纪行为者,报生源地省考试院、省招生办备案,以后均不得报考我校任何学历层次的招生考试。
(二)凡报名参加学校2025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者,均视为已详细阅读了本招生简章内容,并充分理解及认可本简章中所述的各项要求、考试方式、录取原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学校2025年本科招生政策以教育主管部门最终审定发布的《湖北美术学院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为准。
(三)学校未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学校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未经学校授权以学校或学校委托名义进行招生宣传、考前辅导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学校招生信息以本招生简章和学校招生办公室官方公布的信息为准,湖北美术学院授权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与教育部或上级主管部门招生政策不符的,按上级文件执行,本招生简章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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