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台编〔2022〕33号文件精力,台州日报报业传媒集团(台州日报社)和台州播送电影电视集团(台州播送电视总台)整合设置为台州市新闻传媒中心,为市委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提高辨识度,中心面向社会各界揭露搜集Logo。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应征著作的风格、方式不限,但有必要是个人或团体的原创著作,要足够体现台州地域特征和传媒职业特色;
2.标识须用五颜六色规划,涵义恰当,构图、构思共同,颜色简明大方,契合当代艺术美学的要求;
3.所附载体的巨细均不影响Logo的全体美感和体现力(例如在大型旗号或证件上的运用);
4.便于对其进行平面图画或立体体现方式的仿制,便于中心对其进行开发、运用或采纳保护措施。
1.著作搜集截止日期:2023年2月10日(邮递以快递收件为凭,电子邮件以收到时刻为凭)。应征人请自留草稿,应征著作中心概不交还。
2.应征人须随著作附上简介、著作创造理念及规划者有关信息(包含名字、通讯地址、联络电线.著作一经选用,其一切权、著作权及运用权均归台州市新闻传媒中心一切,中心有对其规划不完善之处做修正的权力。
著作评选及奖品设置1.本次Logo的搜集评选分初选、复评和终评三个阶段,台州市新闻传媒中心将约请有关专家组成鉴定委员会,进行一致鉴定。
2.应征著作终究被确定为台州市新闻传媒中心Logo的,将给予计划规划者人民币50000元的奖赏,应征著作入围前五名,别离奖赏计划规划者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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