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错,有模有样的“传唤通知书”,逼真的“警官证”,再加上各种偏冷的罪名,出于对公检法机关的信任以及诈骗分子连番恐吓、忽悠,很多人还真认为自身成了通缉犯,迫切地想证明清白,于是不加防范地把自己银行卡号、密码甚至验证码都给了对方。结果只有一种:上当,损失惨重。
▲杭州袁某在接到冒充公检法诈骗电话后,下载APP最后导致被骗46万。同日,杭州翁某在接到冒充公检法诈骗电话,被洗脑后按照对方要求在虚假APP上做相关操作和登记,被骗300余万元。
案件中,骗子以查案为由,要求受害者下载一款名为“安全防护”的APP,这款APP自带拦截电话功能,导致外界无法及时联系受害人做防范提醒,最后,骗子会让受害人在APP上填写银行卡等信息,最后导致受害人被骗。
▲常熟的严女士向警方报案,讲述了一场亲身经历的“电线万余元。电话中,对方称她涉嫌一起洗钱案,然后两名“警察”轮番上阵,以帮助严女士处理问题为幌子,将严女士带入一场骗局。
几乎同时,各地也发生了多起类似案件,多人接到冒充公检法机关的陌生电话,声称这些人的银行卡在异地涉及洗钱而被通缉,随后被骗子采取电话联系、QQ视频、开视频会议等方式做了笔录,骗走个人的银行卡信息、密码等,最终让其损失惨重。
诈骗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事主姓名、身份证号、地址等个人隐私信息,以此获取事主的初步信任,对事主进行“洗脑”。
诈骗分子随后以严厉语气,震慑、控制事主的意志,使事主因急于证明自身清白或挽回损失,而答应配合其所谓的“调查”。
为了让骗局更真实,诈骗分子向事主发送虚假“通缉令”“逮捕令”等法律文书,利用事主的恐慌心理,进一步骗取信任。
诈骗分子向事主提出证明其“清白”的唯一方法:配合公安机关资金调查,将钱款转账到所谓的“安全账户”“清查账户”。
公检法机关不存在所谓“安全账户”或“清查账户”,不会通过电话、网络通知涉案人核查资金、下载app和提现转账。
公检法机关办案会当面向涉案人出示工作证件或有关规定法律文书,不会通过微信、QQ、传真、邮寄等方式发送、展示有关规定法律文书和个人工作证件。
个人信息要保护好,特别是银行卡号、密码、短信验证码、U盾等信息,一定不可以透露给任何陌生人,也不要在不明网站留下个人隐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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