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和技能条件等;
5.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9月7日前取得。
6.在编在岗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人事代理人员等需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和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①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报名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下载填写《枣庄市文化馆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与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本科及研究生)、学位证(本科及研究生)、相关奖励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就业推荐表(2023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供)、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等岗位要求的证件及资料以扫描图像的形式打包发送至邮箱(邮件名称主题格式为“学位学历+毕业学校+姓名”。如:“硕士研究生+山东大学+王**”),并在报名截止前拨打电话确认。②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
1.资格初审:组织专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于报名结束5个工作日内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现场资格审核检查:面试前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检查。资格审核检查时间初定于9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及研究生),以及在“学信网”、“学位网”打印的学历、学位证明(学历证明必须是《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明必须是学位验证报告);或就业推荐表(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
(4)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交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址()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7)枣庄市内企业在职人员、枣庄市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离职、辞职应聘的,须提供相关离职、辞职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均需要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核检查贯穿公开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审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严禁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凡报名人员提供虚假审查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2.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来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分析判断、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专业素养等方面能力素质。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
若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过多,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依据情况采取面谈或笔试的方式来进行。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8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职位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并对引进人员是不是满足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不是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信息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取消考录资格。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引进人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做。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员,拟引进人员名单在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络站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登记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在资格审核检查、体检以及拟聘用阶段出现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公示。此次招聘人员为国家正式在编人员,确定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1.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线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微信公众号“文旅枣庄”、枣庄市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枣庄市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中心”、枣庄市文化馆微信公众号“枣庄市文化馆”发布的一手消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在应聘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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