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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十二五”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

信息来源:nba免费小九直播 发布时间:2024-07-09 16:13:02


  为推动我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不断的提高文化“软实力”,加快建设现代化文化名城,建设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质量之城”,根据《浙江省委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决定》、《浙江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纲要2001-2012》、《杭州市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及相关行业规划,制订本规划。

  “十一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广大文艺工作者从始至终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解放思想,大胆改革创新,积极地推进“文化名城”和“生活质量之城”等创建活动,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全面繁荣和发展,文化软实力显著提升。

  重大文化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快速推进。至2010年底,全市有市级群众艺术馆、图书馆、少儿图书馆各1个,区、县(市)文化馆13个,区、县(市)图书馆11个,街道(乡镇)综合文化站(中心)199个,社区(村)级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活动室)2531个,实现村级文化设施全覆盖。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实现有线%,有线广播“村村响”行政村覆盖率100%,通响率80%以上。组建杭州爱乐乐团,恢复杭州杭剧团。全市现有7个专业艺术院团,1所中等职业艺术学校,1个艺术创作研究中心。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9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29 处,各类博物馆纪念馆50座,历史背景和文化村镇和历史背景和文化街区33处。拥有文物保护管理机构23个,考古研究机构1个,文物执法机构1个。基本建成覆盖全市城乡的四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

  五年中,全市舞台艺术作品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文化部“文华优秀新剧目奖”以及中国文联戏剧“梅花奖”等在内的省级以上各类奖项250余个。群文创作获得了包括文化部第十四届“群星奖”等在内的国家级奖项20项,省级奖158项。多部新闻作品和广播电视作品荣获中国新闻奖和“五个一工程”奖,5部影视剧获全国电视剧“飞天奖”、首尔国际电视节“最佳长篇剧集”奖等国内外奖项。“十一五”期间,全市有236件作品获浙江广播电视政府奖,有8部动画作品被国家广电总局推荐为优秀国产动画片,数量居全国第一。动画长片《梦回金沙城》入围第83届奥斯卡奖。开发实施国家级重点出版项目13个,杭州出版社《浙江绘画史》和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日报图文光盘》获第15届浙江树人出版奖,西泠印社《中国古代石窗》获得第17届浙江树人出版奖。杭州日报报业集团屡获国际、国内新闻类奖项。

  全市有市、县两级广播电视台8家,其中市级广播频率3个,电视频道5个,县级广播频率7个、电视频道7个,全市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达到99.7%。在全国率先实现国内上星高清频道全落地。成为国内首个数字电视用户超百万城市。数字电视全媒体平台建设成为国家“下一代广播电视网”项目主要内容。启动“数字兴农”工程。有线数字网络建设得到有力推进。西湖明珠频道连续五年位列杭州所有频道排名之首,西湖之声、杭州交通经济广播、杭州新闻综合频率位居在杭能收听到的广播频率市场占有率前三。全市有影视制作经营机构236家,占全省三分之一。电影业形成185家发行放映单位、5条电影院线万个座位的规模。

  全国版权保护示范城市建设不断深化,杭州投资环境和城市形象得到优化。传统出版业稳步发展,内部改革顺利推进,多元经营和转型发展取得成效。新闻出版业集约化程度逐步的提升,数字出版加快速度进行发展,成功申报和创建杭州国家数字出版产业基地。读书活动广泛开展,全民阅读氛围初步形成,人均购书量在全国同类城市领先。印刷业管理和服务得到加强,产业发展在调整和转型中保持前行。全市有市属图书出版社2家,电子音像出版社1家,报业集团1家。有国内统一刊号公开发行的期刊15家、报纸8家,经批准内部发行的报刊230家。新闻出版业在文创产业中的比重以及对财政的贡献度持续加大。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机制加强完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得到加强。重点对100余处文保单位做了保护修缮,启动了各县(市、区)乡土建筑保护工作。实施了历史街区及省级历史村镇保护工程。文物科技保护水平逐步提升。大遗址保护与考古研究稳步推进。“十一五”期间发掘的良渚遗址、临安城遗址被国家文物局列入“十一五”100处重点大遗址名录。先后建成严官巷南宋御街遗址陈列馆等遗址博物馆。编制南宋皇城、跨湖桥及良渚遗址等大遗址保护规划。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继续加强。市及5个区、县(市)分别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蚕桑丝织技艺、西泠印社篆刻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入选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分别达到37个和123个,居全国同类城市第一。公布三批249个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非物质文化保护名录渐成体系。对全市83位首批市级代表性传承人的民间绝活、传承脉络及制作技艺进行了活态记录。全市有5个单位入围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8个单位入选省级传承基地。

  创办“中国国际动漫节”、“西湖之春”艺术节、西湖国际音乐节等重大文化节庆活动,举办了中国话剧百年经典剧目展演等大型文化活动,“风雅颂”民间艺术展示、西湖读书节、欢乐农家等活动的品牌影响力日益扩大。5年来,“万场文化活动”工程以“百团万场下基层”为抓手,结合群文配送机制,实现了周周有活动、月月有演出的目标。组建杭州新农村数字电影院线支农村电影放映队,基本实现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全覆盖和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的目标。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日趋活跃。5年中,全市引进和输出文化交流项目累计达479批次,8445人次,呈逐年递增的趋势。由政府及民间机构、社会中介组织开展的大量文化交流活动等,丰富了杭州的城市文化形象。

  文化创意产业总实力慢慢地加强。2010年,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实现增加值702亿元,占全市GDP比重达11.8%。已创建国家动画生产基地2家,国家动画教学研究基地3家,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5家。全市十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总规划建筑面积达275万平方米,入驻企业837家。门类较为齐全、具有区域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业态已经基本形成。

  现代传媒业发展迅猛。全市有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视频网站13家,手机电视服务单位1家,户外电子大屏幕70多块;车(船)载移动电视显示屏6900多个。以CMMB为重点的手机电视业务主城区覆盖面达70%。三网融合进程加快。《都市快报》连续四年位列中国晚报都市报竞争力20强。出版业产业化、数字化进程加快。印刷业稳步发展。全市有年产值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印刷企业60多家。

  艺术品业和演艺业渐成规模。全市有注册画廊200家,艺术品经营机构25家,艺术收藏品市场10余家,年成交额过亿。西泠印社进入中国十大拍卖行之列。艺术品电子商务业全国领先。全市有演出团体85家,演出场所100家,演出经纪机构79家。演艺业与旅游业进一步结合,《宋城千古情》、《西湖之夜》、《印象西湖》等旅游文化精品项目成为国内知名项目。宋城集团成功上市。有33个企业(项目)被列为国家重点文化出口企业。

  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得到加强,文化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全市现有文艺管理人员和专业方面技术人员6205人,其中,拥有高级职称的478人,占专业人才总量的7.7%,中级职称1566人,占专业人才总量的25.2%。除专职群文干部外,全市有6012支城乡业余文艺团队,集聚了8.5万业余文化活动爱好者。

  宏观文化管理体制加强完善。在全国首创公安、工商驻文广新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联络室,创建 “五位一体”农村文化市场管理机制。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建立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四大体系和七大机制”,创造性地提出“契约式”管理,完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防范网络体系。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深化。“杭图模式”在全国率先实施了以绩效考评为导向的6项改革新举措。出台指导区县(市)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意见。群众文化一体化、集约化运作扎实推进。在全国首创政府采购、民营放映的农村电影放映推进模式。吸纳社会资金参与文化活动和服务,着力拓宽“合力兴文”的途径。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稳步推进。对新闻媒体、出版单位做宣传业务和经营业务两分开改革,推进市属文艺院团改制,对文体场馆采取企业化运作、转企改制、委托管理等方式来进行改革。

  (一)文化投入总量仍然偏少,投入不平衡现象突出,与我市建设“文化名城”、“生活质量之城”目标不相协调。文化事业发展财政投入在“十一五”期间有了明显增加,但总量依然偏少。文化设施建设滞后于城市化进程。城市重大文化设施投入较多,区级和街道级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博物馆、青少年活动中心逐步完善,艺术馆、文化馆等设施建设相对落后。虽然近年来市财政在突破目前财政体制方面做了巨大努力,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逐年增加,但财政投入的区县(市)间、城乡间差异依然明显,一些地方多年来依然只能保证文化部门基本的人头经费。文化投入类别、区域不平衡现象仍较突出。

  (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与我市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以及“民主民生”战略目标不相适应。公共文化产品、活动以及服务依然存在精致度不够、质量不高,形式单调、内容单一、手段落后等问题。公共文化需求表达机制不健全,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与人民群众多样化文化诉求目标错位、需求结构不对称现象仍然突出。公共文化资源按行政区域或行业条块分割管理问题依然突出,公共文化设施开放使用率不高现象任旧存在。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非均衡问题明显。激励社会各界和个人参与公共文化事业的法律体系和税收体系还不完善,适应市场经济的“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社会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运作机制还未完全形成。

  (三)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与打造“全国文化创意产业中心”以及“软实力提升”和“服务业优先”战略目标不相适应。企业原创能力不够强,文化创意原创精品仍较缺乏;园区之间有同质化现象,企业之间的关联度低,入驻公司数偏少,产业集聚效应还不明显;文化创意产业人才总量储备较少,结构不合理,文化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相对滞后,知识产权保护还没能成为支持产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多地依赖于本地资源,产业国际化程度仍较低。

  (四)文化体制机制与推动我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目标仍然不相适应。管办不分、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政资不分、条块分割、区域壁垒和行政干预等民间传统文化体制弊端,仍然在一些范围内发挥作用。职能交叉、行政成本过高等问题依然存在。受现行投入方式和工资制度制约,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改革任务仍然艰巨。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的事业性质特征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存在突出矛盾,转企改制动力不足。此外,管办不分、资助覆盖面窄、监管缺失等弊端,同时抑制了市场微观主体的内生增长动力。妨碍民营经济进入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和文化创意产业领域的体制性弊端仍然没有完全消除。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人均GDP实现从1万美元向2万美元新跨越的攻坚阶段,是我市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共建共享“生活质量之城”,加强城乡区域统筹、加快形成城乡区域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关键时期,是我市经济发展方式重要转折期、产业体系高级化加速推进期,是我市生活质量提升取得新突破、民生改善达到新高度、协调发展呈现新局面、体制机制再创新活力的发展阶段。在这一时期,我市文化发展的背景和阶段性特征,将突出地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利的国内外形势为杭州文化发展提供了新机遇。在全球范围内,文化越来越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总实力的重要尺度之一。“深入推动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实现,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浙江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要“构建和谐文化,切实加快文化大省建设步伐”。省委文化工作会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体系等“三大体系”目标。国际上一天比一天突出的文化“软实力”竞争,国内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形势以及中央和我省有关文化发展的政策导向,为推动我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带来了重大战略机遇,并指明了方向。

  第一,随着我市经济稳步的增长由主要是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是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文化在我市综合竞争力提升中的地位和作用将越来越明显,文化对经济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将比以往任何时期更加突出。第二,“十二五”时期,我市将进入以新型城市化为主导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加快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格局的攻坚时期,注重均衡发展、实现社会发展公平性和均等化,注重公共服务领域改革,全面改善“文化民生”,实现“文化惠民”,加强公共文化产品的有效供给,扩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面,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将摆到我市未来文化建设更加重要的议事日程。第三,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城乡结构、消费结构的转型升级,文化需求的日趋多样化,要求提供更多高质量的差异性、个性化和多样化文化产品和服务。第四,国务院近期出台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纲要》把“建设全国文化创意中心”列为杭州城市发展功能定位的主要内容之一,标志着我市建设“全国文化创意中心”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有利于杭州 “文化软实力”加速成为“产业硬实力”。

  (三)加快“生活品质之城”建设要求凸显文化的先导作用。在未来城市发展中,杭州将从“都市经济圈”、“城市”、“新城”和“城市综合体”四个层面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加快建设“生活品质之城”步伐。加快提升生活品质,必然要求把文化建设推向与“品质之城”建设相适应的高度,实现城市“经济硬实力”和“文化软实力”的同步增强。

  (四)新媒体新科技发展为我市文化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新技术新媒体的出现,既为打破传统的文化生产方式,创作生产出更多适合新媒体传播的内容作品,形成一批具有民族特色、中国气派、杭州特点、时代特征的文化品牌,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品质拓展了新的空间,同时,也为发展以创意为核心、以文化为灵魂、以科技为支撑,以知识产权的开发与运用为主体的知识密集型、智慧主导型的文化创意产业提供了有利的技术条件。三网融合,内容生产的全面数字化,数字出版技术的不断创新发展,将为我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创新发展注入新的活动,并将因此成为我市文化发展的新机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杭州市城市发展的战略目标,以民主民生、领先领跑、创新创优为主线,以提高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品质、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实现文化惠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主题,遵循社会主义文化发展规律,推进文化创新,建设和谐文化,增强文化软实力,修复人文生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充实“文化名城”内涵,提升城市文化品位,为我市加快推进“一城、七中心” 建设,加快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加快形成城乡区域发展一体化格局,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舆论力量。

  一是坚持以民为本、文化惠民原则。激发市民群众的文化创造活力,充分发挥文化在加快推进“一城、七中心” 建设和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中的先导和引领作用,推动生活和创业、文化与经济的有机结合,实践“以民为本”、“文化民生”、“文化惠民”理念,着力提升人民文化生活品质,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二是坚持社会效益优先、经济效益并重原则。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高度重视文化的意识形态属性,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同时又充分考虑文化的产业属性,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

  三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转变文化发展方式,强化文化发展新理念,把政府权威与市场交换的功能优势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建立多管齐下、广泛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方联动共同推动文化发展的良好局面。

  四是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原则。统筹城乡区域文化发展,加快形成城乡区域文化发展一体化格局,实现城乡平衡、区域平衡、群体平衡,重点关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和最迫切的文化需要。确保增量文化资源向基层和弱势社会群体倾斜。

  五是坚持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原则。改革创新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充满活力、科学高效的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文化创新体制、文化运行机制,健全和完善文化建设的投入、决策、反馈、评估和监督考核机制,创新文化发展的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

  前进方向,弘扬中华文化,建设和谐文化,传承地方特色文化,到2015年,形成与城市总体发展格局相适应的文化发展格局,率先全国形成符合文化发展规律的文化运行机制,率先成为全省城乡公共文化设施一体化先行区,努力形成与城市总体发展格局相适应的文化发展格局,跻身全国文化创意经济发展第一方阵,把杭州建设成历史文化与现代文化相得益彰,群众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城市文化形象更加鲜明,文化发展主要指标和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的文化名城。

  到“十二五”期末,全市国家级文化先进县比例达到46%,全市100%乡镇文化设施达到省、市“东海明珠工程”建设要求,100%中心镇(城关镇)综合文化站达到市相关建设标准,并建有县图书馆分馆。40%的区(县、市)建设符合当地实际的综合或专题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全市城乡每千人均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超过 100平方米。公共文化服务各项指标全省领跑、全国领先。

  至2015年,努力打造3-5台(部)达到国家级水平的舞台艺术精品,广播电视各有2-3档在全国有影响力的节目,市级电视台综合频道实现全高清制作播出,全市数字银幕比例达到100%。

  至2015年,文化产业规划不断扩大,结构继续优化,新兴文化业态快速壮大,产业增加值力争以高于GDP 5个百分点的速度递增,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力争达到17%,产业实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成为“全国文化创意中心”。

  以服务群众改善文化民生为主题,以增强城市文化集聚和辐射功能为目标,至2015年,基本建成国内同类城市一流和全省领跑、全国领先的文化设施体系。

  (1)围绕形成“3主、8副、5带、X片区”文化发展布局,重点建设一批市级标志性文化设施,增强杭州文化集聚和辐射功能。

  结合我市“一主三副、双心双轴、六大组团、六条生态带”的城市总体规划,以及以新型城市化为主导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加快形成城乡区域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战略,形成3个城市文化中心和8个文化副中心、5条文化景观带和若干文化片区(简称“3主、8副、5带、X片区”)。即,主城区形成3个主文化中心:改造提升以武林广场和湖滨地区为中心的主城区文化主中心;依托城市东扩和沿江跨江发展,以钱江新城为中心完善新的文化主中心;依托大城西发展,以老城西和以生态科技为定位的新城西为中心,形成新的文化主中心。以三个副城和五县市为副中心形成8个文化副中心,即江南副城、临平副城、下沙副城文化副中心以及临安、富阳、建德、桐庐、淳安文化副中心。根据杭城江、河、湖、溪四水共导的格局,重点打造钱塘江、运河、西湖、西溪、湘湖等五条文化景观带。以文化遗存分布、文化设施设置、文化单位集聚、文化产业园区建设为基础,在全市引导、培育、形成若干文化片区。

  “十二五”时期,围绕“3主、8副、5带、X片区”,尤其是“3主”,重点布局、建设体现城市特色和时代精神的现代化标志性文化设施。争取在有足够人流和消费基础的城市核心区域、城市副中心,或城市优先倾斜发展区,率先立项建设1-2个城市文化综合体,形成公共文化服务、市民文化休闲娱乐功能集聚和辐射示范区。

  (2)围绕以新型城市化为主导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战略,推动五县(市)和八城区文化设施加快发展、协调发展,使我市成为全省城乡公共文化设施一体化发展的先行区。

  加强市、区(县、市)、街道(乡镇)区域合作,促进资源整合与交流,鼓励区域内科研院所、大型企业、高等院校等单位向社会开放其文化设施,优化市、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按标准建设区县(市)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等场馆。完善以市馆为中心,县(区、市)馆为总馆分中心,乡镇(街道)、社区(村)为基层点的四级图书信息服务网络,全面实现文献的通借通还和书目数据、数字资源的共建共享。启动城镇数字多厅影院建设项目,加快县(市)影剧院建设。萧山区、余杭区以及五县市要因地制宜地建设好综合性文化艺术中心。有独特地方文化资源的地区可建设特色博物馆。建设一批具有地方文化特色、功能齐全的文化广场,为开展具有参与性、普及性的群众文化活动提供基础。力争至2015年,全市农村、社区及市辖区文化设施投入、建设机制日趋成熟,形成由城市到集镇到乡村的梯次辐射。

  提升艺术原创能力。完善艺术精品创作生产的论证决策机制、经费投入机制、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努力创作一批思想内涵丰富、艺术质量上乘、群众喜闻乐见的具有杭州文化特色的精品佳作。积极引导群众自主参与各种形式的文艺创作活动,建立群众文化优秀作品的创作、选拔和推广机制。到2015年,努力打造3-5台(部)达到国家级水平的舞台艺术精品,3-4个创新能力强、人才集聚度高、在省内外享有较高知名度的一流艺术表演团体。舞台艺术精品总体生产能力和成就跻身全国同类城市前十位;社会和专业文艺院团市场竞争力明显提升;文艺理论研究得到加强,越剧、金石书画等优势艺术门类的生产创作居于全国领先水平。

  繁荣影视精品创作。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注重大历史和现实题材创作。推进制播分离,强化重点题材规划与创作,提升电影、电视剧和电视节目的生产能力,扩大影视制作、发行、播映和后产品开发,提高原创影视动画创作水平,满足多种媒体、多种终端对影视数字内容的需求,形成电影、电视剧和动画片生产全面繁荣的局面。到2015年,优秀动画片创作生产保持全国领先地位,各类广播影视作品年均获 50项省级以上政府奖,全市广播影视作品年均获10项以上国家级奖项,广播电视各有2-3档在全国有影响力的节目。

  推进出版精品建设。完善精品出版和畅销书出版生产营销机制,加大具有时代精神与特点的文化精品出版力度,形成在全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出版门类和出版品牌。

  提高舆论引导能力。以党报党刊、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为主体,改进新闻报道,推进内容、形式和传播手段创新,提高新闻节目质量和舆论引导水平,加强对农节目及少儿栏目建设,提高亲和力,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龙头地位,形成主流舆论强势。

  提升主流媒体竞争力。深化品牌建设,着力打造一批党报党刊和都市类报纸品牌,着力推进频道专业化、栏目精品化、节目大众化,培育一批品牌栏目、品牌频道、品牌节目和品牌主持人,将杭州广播电视台、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出版集团打造成为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的品牌媒体。

  提高数字化水平。推进新闻核心业务数字化建设,提高新闻采编人员数字化装备水平和应用能力。加强网络媒体品牌建设,促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融合发展。加快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网络广播电视,开拓视频点播、车载电视、数字报纸、手机报纸、电子图书等新型传播载体和业务,抢占舆论宣传制高点,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

  强化广播影视传输能力。加强新媒体视听内容生产制作,开发面向多种平台、多种媒体、多种终端的新型节目形态,构建适应多种新媒体需要的节目集成播控平台。加快电视节目制作高清化建设。至2015年,市级电视台综合频道实现全高清制作播出。发展以有线电视为主体的广播电视综合传输覆盖网。坚持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原则,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改造,实现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全覆盖和网络双向化。推进地面数字电视和广播电视节目无线年基本实现地面数字电视覆盖县级(含)以上城市。全面推进电影放映数字化。至“十二五”期末,全市数字银幕比例达到100%。

  推动广播电视科学技术进步。推进七县(市、区)高速公路等骨干交通线的调频覆盖网络发射设施、市区数字微波双向传输网络基站、杭州广播电视台高清电视发射台和卫星地球站、卫星直播电视基站、大型广播电视技术制作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华数全省统一数字电视发展平台建设。加快建设下一代广播电视网。至2012年,建设第一期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示范网并开展试点,推进三网融合。研究地面、有线、卫星协同覆盖组网技术,信源高效分级编码技术,宽带移动多媒体广播与接入技术,多功能、多业务、双向高效接入技术,加强我市广播电视综合覆盖规划研究和基础数据建设。

  深化全民阅读活动。围绕“学习型城市”建设,调动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各方积极性,办好办优“西湖读书节”,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受众广泛、惠及全民的各类读书活动,倡导并形成全民读书、全民悦读的学习氛围。继续推进“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至2012年上半年,实现“农家书屋”行政村全覆盖。

  推进国家级数字出版基地建设。围绕杭州国家级数字出版产业基地建设,以杭州现有的产业布局为基础,以数字内容产业为核心,以版权交易为手段,通过资源整合,建立由杭州国家数字出版产业基地核心区块和数大功能区块组团式发展,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丰富多彩的数字出版内容提供体系;技术领先、产品一流的数字出版物生产加工体系,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数字出版传播体系,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数字出版物市场体系。

  深化全国版权保护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持续开展版权宣传工作,不断完善版权宣传与培训机制,提升全市人民版权保护意识。继续推进政府和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保持全省领先。加强版权队伍和中介组织建设,提升版权工作层次。鼓励和扶持版权相关产业发展,促进版权登记工作开展,提升智力成果的创造、运用、保护与管理能力。加强版权执法工作,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环境。

  深化印刷复制行业监管与服务。严格印刷管理“五项制度”,在银行贷款、政府采购、争取文创资金支持等方面努力为行业做好服务。保护传统非替代印刷工艺技术。推进传统印刷的数字化转型。

  进一步完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框架。启动县市级文保单位档案建档工作,推进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加大文物考古科研投入,加强对南宋皇城遗址、良渚遗址等大遗址的保护、展示与利用。提升博物馆的软硬件水平,巩固博物馆免费开放成果,强化博物馆教育功能。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修缮和环境整治。编制完成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规划。

  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完善以国家级名录为重点的梯次结构名录建设体系。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馆建设。40%的区(县、市)建设符合当地实际的综合或专题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加强传承人队伍建设,建立科学高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推进杭州市非遗数据库和网络服务平台建设,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地建设。加快以传统表演艺术为重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精品项目的培育,努力形成“一地一品”或“一地多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精品格局。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制建设。

  提升文化遗产利用水平。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加大文化遗产与文化产业、旅游业、大型商贸展览活动的结合度,更好地体现文化遗产的教育、科研与经济功能。通过生产性方式促进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与保护。研究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在融资、税收、土地使用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加强规划和政策引导,调整布局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发展现代传媒业、艺术品业、演艺业等重点行业,进一步提升行业竞争力,打造全国文化创意中心。促进文化与科技融合,支持数字出版、数字电视、手机传媒、网络出版物等新型文化业态发展。积极打造大企业、大集团,培育、引进战略投资者,鼓励、引导非公有制资本参与发展,进一步增强产业发展的后劲与活力。

  推动广电新媒体产业发展。加强内容产业建设,鼓励各类影视制作机构创作生产多类型、多品种、多样化的影视产品。加强集约化经营,大力推进视频点播、远程教学、远程医疗、电子银行、网上购物等广电综合业务,构建和完善从节目制作、内容服务、网络传输到衍生产品开发的产业链条。鼓励电台电视台发展网络广播、网络电视,加快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到2015年,数字电视业实现向综合型和全国性企业的成功转型,杭州文广集团成为国内一流,全国同类城市中领先的大型综合性文化产业集团。快速推进影视作品与新媒体平台的结合。推进广播电视经营性资源的区域性整合和跨区经营,加快推进“三网融合”,形成较为完整的数字广播电视产业链。到2015年,在“无线数字城市”建设基础上,把我市率先打造成“网络融合、内容融合、终端融合”的全媒体城市。

  推动电影产业发展。扶持制作、发行、放映等民营电影企业发展,形成若干成长性好、实力雄厚的骨干电影企业。支持浙江星光、杭州新农村数字电影等本地院线的发展,鼓励其与省内其他规模院线、数字院线联合协作,打造城市院线品牌。结合城市功能开发和重要文化设施建设,把影院建设纳入城市建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推进电影院线和影院建设。吸纳各类资本及外省院线改建新建影院。给予新建或现代化改造的影院3-5年的免税政策。推动县(市、区)影院建设。到“十二五”期末,各县(市、区)至少新建或改建一座数字多厅影院。乡镇电影放映条件明显改善。

  做大做强新闻出版产业。以国家数字出版基地为平台,以业态创新为重点,实施数字出版战略。构建数字化传媒平台,推进报网融合,实施数字报业战略。大力发展手机报纸、手机电视、手机书刊等移动媒体和数字化产品。到2015年,杭报集团主业稳居全国省会城市党报集团和长三角区域报业集团前三甲,成为现代传媒产业的发展者、文化产业的战略投资者、全国报业集团的排头兵。以内容创新为重点,实施出版精品工程;以原创创意为重点,加速发展动漫游戏出版产业;以优化升级为重点,大力发展特色印刷、数字印刷,打造印刷产业区块,巩固杭州在长三角印刷产业带中的领先地位;以区域整合为重点,积极发展新闻版流通和物流产业。着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名出版传媒品牌。加快培育版权交易服务机构。加强与境外出版机构的合作,扩大杭版出版物出口和版权输出。

  大力发展出版物发行业。培育出版物市场主体。推动产业跨地区经营,推动出版物发行企业间的横向联合、兼并重组,形成若干个业务辐射全省、全国的大型发行集团。转变市场经营理念,努力实现出版物发行业向市场化转型。推行现代流通方式。以区域整合为重点,建立全行业统一的信息交换和查验系统,积极发展出版物物流配送、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等新型分销形式。

  促进艺术品业发展。依托十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培育若干艺术品展示与交易基地。发展艺术品总部经济,吸引全国乃至国际知名艺术品经营机构、高成长性艺术品经营企业、国际性和全国性艺术品活动到杭州创业或在杭州设立分部,打造中国艺术品交易中心和艺术品总部基地。整合经纪人、画廊、美术馆、基金、拍卖行等要素,完善艺术品“产业链”。强化艺术品资本市场的引导与培育,丰富艺术品金融结构,发展艺术品资本市场。建立艺术品认证制度,为艺术品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创造环境。至2015年,全市涌现4-5家艺术品经营著名品牌,形成2-3个艺术品集中经营区。杭州艺术博览会等艺术品业博览会形成更大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大力发展演艺业。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民营演出经纪机构,建立全省和全国演出营销网络。推行演出季制度,建构演出院线制度,建立杭州都市经济圈演艺业联盟,扩大和延伸区域品牌剧场的影响力。推广制作人制度,推动舞台表演艺术的产业化运作。演艺业和旅游业融合度进一步提高。到2015年,全市演艺市场细分度进一步提高,形成娱乐经营著名品牌。力争有更多龙头演艺企业上市。

  进一步健全文化市场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文化资源和要素的自由流动。培育和发展文化资本、人才、产权、信息、版权、技术等文化生产要素市场,发展投融资、鉴定、经纪、评估、拍卖等文化中介服务。促进文化产品流通业现代化改造,大力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和电影院线、演出联盟等现代文化流通产业,加速文化产业电子商务体系开发,搭建文化产品展示、交易和物流的国际化流通平台,促进与国际文化要素市场的接轨。

  努力形成对外文化交流的合力。围绕我市“城市国际化”战略,充分的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机制,创新文化交流项目运作方式,吸纳社会力量和资金参与文化交流,加大政府外文化交流主体培育力度。挖掘和整合对外文化交流资源,形成合力,推动杭州文化艺术走向海外。

  积极培育对外文化精品。加强对外商演展项目的培育和建设,积极支持优秀商演展项目拓展海外市场。大力发展对外文化贸易。充分利用各类国际性文博会等活动,做好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推介与营销;大力支持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鼓励重点文化出口企业建立海外营销体系,开展跨国经营,不断巩固与拓展国际文化市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工作的意见》([2005]20号),引导和推动优秀文化产品与服务更多地“走出去”。

  树立鲜明的城市文化形象。以地方优势文化资源为重点,依托“西博会”、“中国国际动漫节”、“西湖之春”音乐节等大型文化活动,加大特色文化品牌创建力度,打造对外文化交流品牌项目。“十二五”期间,全市对外文化交流项目较“十一五”交流项目总数增加20%,对外文化交流项目数量和档次、质量有显著提升。

  各级党委、政府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以人为本和社会全面发展的战略角度出发,牢固树立未来的发展方式将是一种从以“硬实力”提升为核心向以“软实力”提升为核心的发展方式的理念,深刻认识文化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的自觉性和迫切性,把文化工作摆上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文化发展观,把文化建设作为全局性、战略性的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建立文化建设工作责任制,把文化建设作为评价地区发展水平、衡量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政府目标考核体系。研究制订全市文化建设目标考核测评体系,加大对各级文化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力度,努力营造有利于文化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对文化发展的方向、总量、结构和质量的宏观调控,加强对文化产业政策、资源投入、市场准入、市场监管等方面的宏观管理和指导,推进文化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明确“十二五”时期文化投入的重点。进一步发挥政府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各级政府继续加大财政对文化事业的经常性投入。重点投入有助于增强杭州文化集聚和辐射功能的文化建设项目,重点投入有助于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有助于实现城乡平衡、区域平衡、群体平衡,有助于优化公共文化设施空间布局的文化建设项目。加大对城乡基层文化建设、文化普及、精品生产,以及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重点行业、重点园区的扶持力度。

  加大公共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各级政府进一步提高扶持力度,支持贫困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文化建设。市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在进一步消除城乡与区域文化建设差距中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四两拨千斤”作用。

  进一步完善文化投融资机制。以项目投入为手段,进一步推广政府招标、集中采购等方式,加强政府投入资金审计和监督,提高公共资金使用效益。以特许经营、投资补助等方式,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文化发展项目。推动鼓励社会组织、机构和个人捐赠、赞助艺术事业以及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建立健全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体系。

  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宏观文化管理体制。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确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行的管理体制,实现政府管理由微观向宏观的转变。

  加快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按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的要求,快速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

  建立市民文化需求表达机制和公共参与机制。研究和探索政府文化管理部门通过调查研究、接触公众代表、人民代表大会、建立咨询委员会等多种方法形成市民文化需求表达和参与机制,培养市民表达需求和参与决策的自觉意识。

  创新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考核与评估机制。研究符合实际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相应的制度设计,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可衡量、可检查、可考核。研究制定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等公共文化设施的服务规范,实施对馆、站的绩效评估。研究实施文化先进乡镇(街道)的创评机制,不断提高我市乡镇(街道)文化服务水平。

  完善文化建设政策保障。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现有文化发展政策,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围绕文化产业发展,完善文化市场准入、财税政策、工商管理、融资服务、人才建设等方面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保障非公有制企业在土地使用、技术创新、财税政策、融资服务、对外贸易以及从业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国有文化企业的同等待遇。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政策,推动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加强地方文化立法工作,完善文化发展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抓紧研究制定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产业发展、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广播电视、印刷业和音像制品管理等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加强依法行政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加强文化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文化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文化法制观念,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牢固树立人才优先发展思想。确立人才优先、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理念,努力为文化人才营造一流的社会环境、工作环境、生活环境和制度环境,充分发挥文化人才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

  建立健全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实施人才投入优先战略,发挥政府财政在文化经费、人才专项资金等投入中的主导作用,在“十一五”期间资金投入基数基础上,增加财政投入,做到资金充足、到位;设立文化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使之在促进人才工作新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鼓励用人单位加大人才引进与培育、开发、激励等方面的投入,发挥其在人才开发中的主体作用;引导社会和人才自身的投入,形成多方投入的机制和格局。

  加强人才教育培训、引进和使用工作,增加人才总量,优化人才结构,提高人才素质,激活现有人才。重点引进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和公共文化服务、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加强文化业务骨干培训;研究符合艺术人才成长规律的专业评审条件,为优秀文艺人才施展才华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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